二、主要内容
《通知》从四个方面对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出要求。
一是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部门协同。充分认识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,把医学教育摆在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。积极协同配合教育、人事、财政等相关部门,把《指导意见》中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的内容细化实化具体化,并出台实施方案。
二是重视质量建设,全面落实住培制度。以“两个同等对待”为重点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,细化实化操作性办法。强化属地管理,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建设,认真核查制度实施过程中影响质量的突出问题,推进系统化整改,确保培训质量。
三是创新方式方法,推进继续教育。将继续医学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强化激励措施,严格监督管理,多措并举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取得实效。
四是研究人才需求,落实以需定招。根据省域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现状,以医疗和护理人员为重点,研究各类别、各层次医学人才需求,科学制定医学人才需求规划和年度计划。